职业病诊断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劳动者如何判断自己患的是不是职业病?
可能通过以下四个条件进行判断:
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三、职业病有多少种类?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中共列出了10类132种职业病,具体分类如下:
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尘肺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
2)职业性皮肤病,9种;
3)职业性眼病,3种;
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
5)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
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
7)职业性放射性,11种;
8)职业性传染病,5种;
9)职业性肿瘤,11种;
10)其他职业病,3种。

四、渭南康济医院可以开展的职业病诊断类别及项目具体如下:

       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合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伤;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

       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5.铍病;6.铊及其化合物中毒;7.钡及其化合物中毒;8.钒及其化合物中毒;9.磷及其化合物中毒;10.砷及其化合物中毒;11.铀及其化合物中毒;12.砷化氢中毒;13.氯气中毒;14.二氧化硫中毒;15.光气中毒;16.氨中毒;17.偏二甲基肼中毒;18.氮氧化合物中毒;19.一氧化碳中毒;20.二硫化碳中毒;21.硫化氢中毒;22.磷化氢、磷化锌、磷化铝中毒;23.氟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24.氰及腈类化合物中毒;25.四乙基铅中毒;26.有机锡中毒;27.羰基镍中毒;28.苯中毒;29.甲苯中毒;30.二甲苯中毒;31.正己烷中毒;32.汽油中毒;33.一甲胺中毒;34.有机氟聚合物单体及其热裂解物中毒;35.二氯乙烷中毒;36.四氯化碳中毒;37.氯乙烯中毒;38.三氯乙烯中毒;39.氯丙烯中毒;40.氯丁二烯中毒;41.苯的氨基及硝基化合物(不包括三硝基甲苯)中毒;42.三硝基甲苯中毒;43.甲醇中毒;44.酚中毒;45.五氯酚(钠)中毒;46.甲醛中毒;47.硫酸二甲酯中毒;48.丙烯酰胺中毒;49.二甲基甲酰胺中毒;50.有机磷中毒;51.氨基甲酸酯类中毒;52.杀虫脒中毒;53.溴甲烷中毒;54.拟除虫菊酯类中毒;55.铟及其化合物中毒;56.溴丙烷中毒;57.碘甲烷中毒;58.氯乙酸中毒;59.环氧乙烷中毒;60.上述条目未提及的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其他化学中毒。

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

五、什么是职业病鉴定?
职业病鉴定是指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的职业病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再诊断的过程。
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鉴定,省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
六、职业病病人享有哪些待遇?
职业病病人依法享有以下待遇:
1)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4)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在本单位患职业病病人的劳动合同;
5)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6)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